党的作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就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强调建立一整套科学合理的法规制度,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对于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努力实现作风根本性好转,具有重要意义。
作风建设实现常态化长效化必须依靠制度
习近平同志强调:“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制度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系统工程中一项根本性基础性建设,是实现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的根本保障。
制度为作风建设从思想上定标。习近平同志在参加指导河北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强调:“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必须在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中不断增强。”党风是党性的外在表现,党性是党风的内在依据。党风反映党性,党性决定党风,党风建设必须从增强党性入手。建立健全制度,明确党性的基本原则、基本标准、基本要求,能从思想上为作风建设定标,使广大党员干部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进行党内生活锻炼,不断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为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打下坚实基础。
制度为作风建设从行为上立规。行为是作风的具体体现,作风优良必然表现为行为先进,作风之弊必然产生行为之垢。作风建设的核心,就是将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要求内化于心、外践于行。使广大党员干部的行为符合党性要求,除了要重视思想教育,还要通过制度为行为立规,使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开展工作、从事活动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为实现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提供有力保障。
制度为作风建设从环境上造势。环境是作风建设的外部条件,党内外环境对作风建设有着重要影响。营造良好的作风建设环境,也要靠制度建设,用制度规范党内生活和党员行为,确保作风建设有所依归、有所遵循,提高全党对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视程度和执行力度;用制度展示我们党加强作风建设的决心,用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会风气的好转。
只有加强制度建设,才能实现作风建设常态化
实现党的作风建设常态化,就是始终高度重视、常抓不懈,使作风建设成为一种经常的、平常的、正常的状态,成为一个持续的过程。按照习近平同志的一系列重要讲话要求,着眼作风建设常态化加强制度建设,应从强化问题意识、建立规范体系、激发内生动力等方面入手。
强化问题意识。问题是时代的声音。习近平同志指出:“只有立足于时代去解决特定的时代问题,才能推动这个时代的社会进步。”时代在发展,党的作风建设也不断面临新情况新问题。实现作风建设常态化,必须以问题为导向,从制度的视角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围绕解决问题建章立制,用制度推动问题的解决。湖南省委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整治“四风”的要求具体化为10个带普遍性的问题,省委常委会带头承诺、立说立行、边整边改,带动全省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对照检查中深入具体查摆问题,边查找问题边解决问题边建章立制。最近,省委又决定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经济发展环境、机关效能建设、三公经费、干部人事编制、会风文风等15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着力建章立制,形成常态效应,防止已整改的问题“回潮”、“反弹”。
建立规范体系。党内法规制度健全,党员干部的思想行为就能有所约束、有所敬畏,实现党的作风建设常态化就有了基础和保证。习近平同志多次强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央批准发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在这一背景下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常态化,就要抓住建立规范体系这个重点,在推动作风建设规范化、制度化上狠下功夫。习近平同志指出,“不管建立和完善什么制度,都要本着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注重实体性规范和保障性规范的结合和配套”。湖南省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重点围绕密切联系群众、规范权力运行、厉行勤俭节约、改进文风会风、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和规范选人用人6个方面,对近10年来省级层面出台的134个相关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注重从源头上规范党的作风建设;提出在活动中制定和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文件37项,目前已经出台14项,努力构建为民务实清廉的规范制度体系和常态长效机制。
激发内生动力。实现党的作风建设常态化,需要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始终高度重视、常抓不懈,主动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需要广大党内外群众关注、关心作风建设,积极建言献策,参与全程监督。这就要通过制度建设,激发各级党组织、各级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内外群众的内生动力和自觉性、责任心。应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责任分解、责任报告、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四位一体的思路,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融入党的作风建设各个环节;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制度、定期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制度、定期通报党内情况制度、群众监督评议党风制度、领导干部年终和任期测评制度等,激发党内外群众参与党风建设的积极性,使群众参与党风建设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只有加强制度建设,才能实现作风建设长效化
实现作风建设长效化,就是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开展作风建设,使作风建设的成效长期巩固、经验长期坚持,形成作风建设良性运转的长效机制。
着力提高制度建设的科学性、实用性。具有科学性、实用性,是制度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用制度保证作风建设长效化的内在要求。提高作风建设的科学性、实用性,就是要使相关制度符合时代要求、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应按照习近平同志的要求,“把中央要求、实际需要、新鲜经验结合起来,制定新的制度,完善已有的制度,废止不适用的制度”。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对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制度继续抓好落实,对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抓紧修订完善,对缺乏制度规范的领域抓紧填补空白,最大限度解决制度缺位和失灵的问题。同时,着眼全局、着眼长远搞好顶层设计,不断推进制度建设科学化。通过科学总结经验教训,深入研究特点规律,不断完善制度法规体系,尽量使制度更加完整完备、具体周密、系统配套,充分发挥制度的整体功能和实际效能,使制度能够管得住现在、跟得上发展、经得起检验,努力形成一整套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权力运行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
着力提高制度建设的程序性、操作性。制度建设不是做文章,不能搞花架子。制度建设的生命力,集中体现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实践证明,一项制度要能够长期执行、长期发挥作用,首先制度本身必须是可以遵守、可以操作、可以监督检查的。为此,应强化程序意识,将制度执行程序化、程序操作制度化,确保制度的落实和执行。现在有些制度内容空洞、程序模糊、要求笼统、责任不明,结果只能写在纸上、贴在墙上、喊在嘴上,无法落实到实践中。着力提高制度的程序性和操作性,既要有实体性制度,又要有程序性制度;既要明确怎么办,又要明确违反规定怎么处理。应按照简便实用的原则,使笼统的规定尽量明确化,使原则的表述尽量具体化,对需要制定实施细则的予以配套完善。运行程序必须真运行而不能假运行,必须逐项运行而不能有选择地运行,坚决杜绝制度执行中的程序性变通现象。
着力提高制度建设的严肃性、权威性。习近平同志指出,以前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一些规定变成了‘稻草人’,摆在那里没有用”。对中央八项规定,他指出,“规定就是规定,不加‘试行’两字,就是要表明一个坚决的态度,表明这个规定是刚性的”。他明确要求,要“把制度约束作为刚性约束”;“制度一经形成,就要严格遵守”;“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各种行为,使制度真正成为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硬约束,使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真正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这既为如何通过制度促进作风建设长效化指明了方向,也为全党作出了榜样。湖南省委强调要敢于唱“黑脸”、当“包公”,发扬“钉钉子”精神,对全省“四风”方面最为突出、老百姓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来一次集中攻关、集中治理,在作风整治上瞄准目标,一锤一锤地敲,一颗一颗地钉,直到钉实钉牢、解决问题为止。坚持一手抓制度建设、一手抓制度执行,把制度执行放到与制度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用严格的执行保证制度建设实际效果。重点健全制度执行监督机制,对制度执行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对影响制度执行的不良倾向及时纠正,对违反制度、损害制度权威性和严肃性的行为及当事人,坚决追究责任。通过这些举措,解决不敢动真碰硬,回避矛盾、掩盖问题,使制度变“软”的问题;解决采取实用主义态度,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使制度变“味”的问题;解决搞一阵风,执行缺乏一贯性,使制度变“松”的问题。以更规范、更严肃、更有效的制度,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把作风建设一抓到底、抓出成效。(责任编辑:陈柳)
(原载2013年11月4日《人民日报》)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徐守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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