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上午,省人大环资委召集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等8个部门座谈,就方案落实等情况进一步交流和研究,共同推进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库区污染防治。
省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邹学明在会上指出,当前,湘江治污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进度不甚理想,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省政府36号文件规定落实任务,全力以赴做好库区污染防治工作。
省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姜玉泉主持座谈会。
本网讯 湘江流域的环境保护和治理一直备受关注。去年10月,湖南省政府下发《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库区污染综合防治实施方案》(湘政发[2012]36号),对湘江航电综合枢纽蓄水后的水环境保护、污染治理等工作责任分工和任务下达,并明确时间节点。为推动责任落实,10月22日上午,省人大环资委召集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等8个部门座谈,就方案落实等情况进一步交流和研究,共同推进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库区污染防治。省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邹学明在会上指出,当前,湘江治污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进度不甚理想,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省政府36号文件规定落实任务,全力以赴做好库区污染防治工作。
湘江长沙综合枢纽是湘江干流规发的最下游梯级,是一个集航运、发电、供水、交通、生态等各种效益为一体的综合性工程。水库正常水位29.7米,多年平均发电量2.315亿千瓦每小时。湖南省政府确定的水利工程建设目标显示,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完成满足长沙综合枢纽工程通航要求的29.7米高程以下的水利设施补偿、涵闸处理和护岸工程等其他水利项目。湖南省水利厅透露,该目标进展顺利,目前长沙市已完成涵闸改造89处、在施工61处,株洲、湘潭两市涵闸改造和库岸防护工程处理预计11月初全部开工。
座谈会上,省环保厅通报了库区各项治污进展。工业污染治理方面,湘潭市竹埠港重金属渣场治理工程、株洲市天元区、攸县涉重金属中小企业关闭及整合等项目基本按进度完成,原湖南铁合金集团有限公司含铬渣土污染治理解毒工程已经通过省环保厅验收,填埋场建设正在进行。今年4月1日,《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正式实施,其中明确“在湘江干流两岸各二十公里范围内不得新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和外排水污染物涉及重金属的项目”。按照这一法规规定,今年湖南省环保厅否决了一批不符合规定的库区涉水项目。
库区治污虽然取得一定进展,但一些重点项目进展滞后。如湘潭陈氏精密废渣治理、长沙铬盐厂无害化处理二期工程、岳麓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调整等项目均未动工。湘潭竹埠港地区“退二进三”进程滞后,今年底实现24家企业关停任务困难较大。在调整过渡期中,部分企业报侥幸心理,偷排、超标行为时有发生。去年底,湖南省环保厅根据环保志愿者和网络舆情的反映,对湘潭市开元化学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外排废水严重超标行为作了查处。
“要以湘江保护与治理‘三年行动计划’为契机,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任务,全面推进湘江长沙综合枢纽污染防治工作,全力保障库区水环境安全,特别是饮水安全。” 省人大环资委认为,长株潭3市应抓住有利时机,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工作进度,推进各项目顺利开展。各职能部门应当与长株潭3市政府加强沟通协调,避免各自为政。要建立考评机制,对于迄今仍未按照进度开工治理的项目,要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同时要在网上公开信息,接受公众和媒体监督。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陈柳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