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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召开代表议案研究办理会

来源: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 作者:郑名湘 编辑:redcloud 2016-10-25 10:5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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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7日上午,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召开会议,研究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内务司法类代表议案办理工作。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黄泽良主持会议,省老龄委办公室、省军区司令部、省政府法制办有关同志参加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平就做好代表议案办理工作讲话。

  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刘朝辉等1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将《湖南省养老服务条例》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13年立法出台项目并由省人大自主立法的议案”(议案第6号)和黄跃进等25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订《湖南省民兵预备役工作条例》的议案”(议案第13号),由大会主席团交付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审议。

  会上,黄泽良副主任委员介绍了两件代表议案的提案人、案由、案据等情况,提出了办理工作的思路和要求,交付了议案办理函件,要求相关单位认真组织研究,于8月底前反馈议案研究办理情况,并提交立法可行性论证报告。省老龄委办公室、省军区司令部、省政府法制办的参会同志分别介绍了两件议案所提立法项目的前期工作情况,并就做好代表议案办理工作作了表态发言。

  李平主任委员在讲话中认为,这两件代表议案都是立法议案,从案由、案据来看,都有非常迫切的客观需要和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他指出,办理好这两件代表议案,要符合代表议案办理的工作要求,遵循地方立法的基本程序;要认真做好前期调研论证,加强工作联系和业务指导,把一些基础性的工作做好做实。他要求,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办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制订办理方案,加强与提议案代表、内务司法委员会以及有关单位的联系沟通,确保代表议案办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来源: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

作者:郑名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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