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议程两个多小时,德城区人大常委会这次会议的时间的确是够短了。如果仅以时间的长短而论,这次会议的效率也是够高的了。但常委会会议不是一般性质的会议,是地方国家机关的常设机构在行使法定的职权,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完成这么多的议题,其会议质量如何,值得打上一个问号。
笔者在人大机关工作多年,对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工作流程比较熟悉。常委会会议程序性、法律性很强,每一项议程一般要经过提请、听取情况汇报、审议发言、表决等程序,各个环节环环相扣,紧密相连,特别是对一些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如果要议深议透,集思广益,充分发挥组成人员的意见并形成内容实、针对性强的审议意见,在短时间内是难以完成的。从德城区这次常委会审议的议题看,既有人事任免方面的、也有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的,还有一些重要的规章制度,内容不可谓不多,问题不可谓不重要。单就林业工作的审议来讲,如果按每一个组成人员发言三至五分钟计算,恐怕也不是两个小时能够完成得了的。还有像委员、代表辞职这类探索性问题的规定,本身就存在诸多争议,恐怕组成人员也存在不同的看法。然而,德城区人大常委会两个多小时完成了全部议程,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走过场,流于形式,每一项议题都是随便听一听,象征性地议一议,原则性地过一过。
开会是人大常委会的一种重要工作形式,审议大事、公共决策、监督“一府两院”工作、通过人事任免等都是通过会议这种形式来实现。我们追求开务实高效的会议,并不是说时间短,就高效了,就务实了,而是要从实际出发,科学合理地安排议程,从人大的角度而言,重要的是要充分发挥组成人员的积极性,对每一项议题的审议,客观实在地肯定成绩、查摆问题,真心实意地反映民意、表达民声,科学合理地提出建议、完善决策,而不是蜻蜓点水,流于表面,不痛不痒。
中央“八项规定”把开短会、开务实高效的会作为改进作风的重要内容,各地都在践行落实,深得人民群众的好评。地方人大改作风、追求开短会的精神可喜可赞,但必须从客观实际出发,不能盲目以会议时间的长短来论效率。常委会会议应该做到该长则长,该短则短;该繁则繁,该简则简;不唯虚、不唯上,不盲从、不跟风,在质量上下功夫,在落实上见真效,才是真正落实“八项规定”务实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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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卢鸿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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