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老司城遗址保护条例》,并有望获批。记者了解到,该条例的制定主要是加强对老司城遗址的保护,并配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
老司城遗址位于湘西州永顺县城以东19.5公里的灵溪镇司城村,老司城遗址为中国南方少数民族地区最典型的民族古文化遗存,2011年被中国社科院和国家文物局分别评选为2010年度中国六大考古新发现和2010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惊世大发现,2012年11月被国家文物局列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
湘西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彭武长介绍,今年1月2日湘西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老司城遗址保护条例》,该条例的制定是为了配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需要。遗产地必须有单独立法予以保护,是申请世界文化遗产的一个必备条例。制定该条例,是努力实现湖南省世界文化遗产零突破的需要。
该条例规定,老司城遗址保护范围内禁止擅自复制珍贵文物,拓印石碑、石刻、器物铭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在老司城遗址保护区内进行电影、电视拍摄,应当征求老司城遗址保护管理机构意见和报批,并支付相关费用。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周小华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