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31日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庆富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宇先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杨学成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吴文华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曾新田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彭亚东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建林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张明松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罗水平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吴扬元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梁建军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赵先明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稿源:湖南人大网
责任编辑:刘舒尹
来源:湖南人大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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