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在怀召开《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平莲、副市长汪辉及怀化质监、卫生、食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监管部门负责人,食品小作坊、夜市小摊贩、佳惠超市、优果超市等生产经营业主代表参加座谈。
根据《管理条例》(草案),食品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产场所、从业人员较少、生产规模较小、生产条件较简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摊贩是指无固定门店,从事食品销售、食品现场制售或者提供餐饮服务的食品经营者。二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
与会人员就条例的责任设定与处罚、与上位法的衔接、工作经费筹措和文字表述等有关问题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与会代表普遍认为,该条例的出台有利于食品安全监管的全覆盖、有利于行业的规范,有利于消费者的消费安全,但是在依法严格执行条例的过程中一定要将食品从业人员的诚信体系建设和岗前培训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这样才能为更好地贯彻实施该条例创造良好的软件环境。
听取意见后,调研组对座谈会的召开给予高度评价,认为座谈会形式好、内容好,具有广泛代表性,大家的真知灼见对修改好《管理条例》(草案)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他们将依据会上所提意见、建议对《条例》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
稿源:怀化人大网
责任编辑:刘舒尹
来源:湖南人大网
作者:佚名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