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下午,花垣县人大常委会在县水利局召开《水土保持法》执法检查跟踪督查座谈会,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石生银,县人民政府副调研员梁中金出席会议,县水利局、县水土保持局等12家县直单位负责参加会议,会议由石生银主持。
会上,县水土保持局介绍了我县水土保持工作情况。我县水土流失面积达566.45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51.1%,是湘西州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县。为治理水土流失,2010年11月县人民政府把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升格为水土保持局,加大治理资金投入,狠抓水土流失治理,2011、2012两年投入资金290万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7平方公里,取得了初步成效。其他参会单位就《水土保持法》在花垣县贯彻落实情况作了发言,部分单位提出了很好的建议。
梁中金副调研员代表县政府作了发言,他对近年来水土流失治理取得的成绩予以肯定,指出了存在的问题。他对相关部门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二是要明确任务;三是要明确责任;四是要完善制度;五是要搞好配合。
石生银主任最后发言,他对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了三点建议:第一,水土流失规费问题建议按照炸药用量收取(现在是按矿石开采量收取,对砂场岩场规费等无法收取);第二,水土保持部门多和相关部门及单位沟通衔接;第三,争取一台水土流失治理执法车辆,便于开展工作。
稿源:花垣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黄若俊
责任编辑:刘舒尹
来源:湖南人大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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