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分组审议《湖南省志愿服务条例(草案·一审修改稿)》。一审修改稿规定,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依法设立志愿服务基金会,为发展志愿服务事业提供支持和保障。志愿服务基金使用范围包括:对志愿服务活动的资助;对因从事志愿服务活动遇到特殊困难的志愿者的救助;对开展志愿服务作出贡献的组织和志愿者的奖励;与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有关的其他事项。
省人大常委会认为,个人自发的志愿服务活动不属于条例规范和调整的范围,其权利、义务与责任适用一般民事法律规范即可解决。因此,一审修改稿规定,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有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实习生尹柳娜 记者杨杰妮
稿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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