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湘西州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为期一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工作近日在州内全面展开。
4月23日,州人大常委会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州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关于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的情况汇报。4月24日至27日,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友达率领执法检查组赴凤凰县、永顺县和龙山县三个文物大县进行重点检查。检查组先后听取了三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的情况汇报,与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实地查看了沈从文故居、陈家祠堂、杨家祠堂、熊希龄故居、陈斗南宅院、田兴恕故居、老司城遗址、里耶古城遗址和里耶秦简博物馆等国家级和省、州、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现状,了解文物保护“五纳入”、馆藏文物管理、文保队伍建设及打击文物犯罪等方面情况。
检查组指出,我州各级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在加强领导、加大法律的宣传力度和文物保护工作的全面推进等方面,成效明显。检查组强调,各级政府要贯彻落实文物工作“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加大财政投入,真正形成重视文物、保护文物的浓厚氛围;要认真研究文物保护法贯彻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破解制约文物保护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要切实加大文保队伍的建设力度,要优化其知识结构,注重其内涵建设,及时补充必要的专业技术人才;要树立科学发展观,妥善处理好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之间的矛盾、法定要求与实际操作之间的矛盾,推动文物保护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湘西州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州人大常委会相关人员和州文物局主要负责人参加了执法检查。吉首、泸溪、古丈、花垣和保靖五县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的统一部署,就文物保护法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了自查,并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了自查情况。
截止2011年底,湘西州拥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一座(凤凰古城)、国家历史文化名镇三座(龙山里耶镇、永顺王村古镇和泸溪浦市古镇)、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一处(塔卧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旧址),共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600余处,其中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59处,州级文物保护单位33处,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
稿源:湘西州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
作者:程三艳
责任编辑:刘舒尹
来源:湖南人大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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