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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第六届人大常委会

来源:湖南人大网 作者:佚名 编辑:redcloud 2016-09-02 08: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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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4月召开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孙国治为省第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郭森、陶峙岳、吴志渊、纪照清、罗秋月(女)、齐寿良、石邦智、孔安民、陈新民、陈芸田、谢新颖、李田耕为副主任,刁操铨、王红等46人为委员。1985年7月召开省第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接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孙国治、副主任郭森、吴志渊辞职请求的决议,选举焦林义为省第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道奇、徐天贵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宪甫、古华、赵阳城、廖仁柯、霍旭魁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

1983年5月省第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参照全国人大组织法的精神,从湖南的实际需要出发,通过了《关于省人民代表大会设立专门委员会的决议》,决定设立民族、法律、财政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4个专门委员会。决议规定各专门委员会受省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在大会闭会期间,受省人大常委会领导。

1983年5月,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设立秘书处、代表联络处、人事处、行政处。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行政编制定为120人(含省人大民族、法律、财经、教科文卫4个专门委员会办公室33名)。1983年9月,办公厅增设综合处和中共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机关党委。1984年11月,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决定将综合处改为研究室。1986年7月,办公厅增设接待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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