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要求】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依法履行各项职责,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为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民生不断改善,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加快建设两型社会,加快建设全面小康作出更大努力。 (此段请用细圆字体辅底色)
切实提高立法质量
【报告摘要】
要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和《关于推进法治湖南建设的决议》,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维护司法公正,推动社会治理方式法治化,加快依法治省进程。切实提高立法质量,进一步完善立法项目确定和法规草案起草工作机制,加强调研论证,建立健全法规清理长效机制,扩大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在立法中的有序参与。
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继续审议湘江管理条例、全民健身条例等5件法规草案;拟就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长株潭生态绿心保护、实施能源法、韶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等方面制定地方性法规。
【背景链接】
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共制定地方性法规11件,修改6件,批准长沙市地方性法规和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9件,对湘江管理条例、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全民健身条例等5件法规草案进行了审议,就民事诉讼法、环境保护法等12部国家法律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
【代表声音】
省人大代表徐涤宇(黑体,下同):报告中提出“要扩大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在立法中的有序参与”。我认为,就是要善于从群众的实践创造中汲取智慧、从人民的发展要求中获得动力,使法规草案体现人民共同意愿,增强贯彻实施的群众基础。
如今,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方式得到越来越经常和广泛的采用,立法过程中还应充分利用网络的便利条件和渠道优势,大力拓宽征求意见、交流互动的空间,向人大代表、专家学者、行业协会、社会公众和有关管理部门等各个方面征求意见、倾听呼声,切实提高公众参与水平,增强公众参与实效。
专题询问关注湘江流域
【报告摘要】
切实增强监督实效,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重点加强对公共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切实保障和维护公民合法权益,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规范涉法涉诉事项办理工作。
进一步深化监督工作,重点开展食品安全法和长株潭城市群“一条例一决定”执法检查交办意见、专题询问意见建议和审计报告指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组织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情况的专题询问,推动省高级人民法院加强执行工作、省人民检察院加大反渎职侵权工作力度。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督促政府加强教育、医疗、就业、保障性住房、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发展和完善“三农”服务体系,推动民族地区加快发展,促进扶贫开发。继续开展“四行”活动,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进一步保障和促进文化建设,加快文化领域立法,加强对文化体制改革、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监督检查,努力促进全省文化事业的大发展大繁荣。
【背景链接】
2011年,省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首次启动专题询问,选择食品安全、“两院”工作队伍建设和公正司法问题开展专题询问,针对性强,监督效果好,社会反响大。此外,还积极探索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的新途径,首次听取和审议了14个政府部门整改情况的报告。
把促进两型社会建设作为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组织开展了长株潭城市群“一条例一决定”执法检查。组织开展“三湘环保世纪行”、“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三湘农民健康行”、“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等活动,加强对医废固废处理、蔬菜质量安全、减轻农民用药负担、启聪扶贫等一系列难点热点问题的监督,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代表声音】
省人大代表文志强:询问是人大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的法定形式。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两次专题询问,有力地推动了相关工作。今年将组织开展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情况的专题询问。专题询问初步拟定于2012年7月份进行。在此之前,有关专门委员会将会同政府相关部门,对湘江流域的生态保护等进行调查摸底,部分常委会委员将对湘江流域水资源和生态环境进行专题调研,常委会还要听取省政府专题汇报。湘江是湖南人民的母亲河。湘江的保护和治理是一个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也是两型社会建设的重大课题。常委会希望通过开展专题询问,唤起全社会关注湘江、保护湘江,促进政府部门加强对湘江流域的综合整治工作,建立湘江流域保护和管理的长效机制。
严把代表入口关
【报告摘要】
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对加强国家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坚持党的领导,善于运用法律实现党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权,确保换届选举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充分发扬民主,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最广泛地动员人民群众参加选举。要严格依法办事,认真贯彻新修改的选举法、代表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严把代表入口关、政治关和素质关,做好代表选举培训工作。依法指导县级以下人大代表的直接选举,依法确定市州、县市区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圆满成功。
【背景链接】
为做好新一届人大代表选举工作,经报请省委批准,省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把好代表入口关的意见,提出建立代表候选人建议人选提名推荐、摸底调查、考察审查、介绍确认等工作机制,对代表选举产生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规范。
此外,省人大常委会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1168件,已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尤其是9件重点处理建议,涉及养老服务、学前教育、扶贫开发等老百姓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每件重点处理建议确定由一名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带头督办,办理成效显著。
【代表声音】
省人大代表王刚:2012年下半年至2013年初,我省县乡两级人大、12个市州人大及省本级人大将依法进行换届选举,并选举我省应选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省委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新修改的选举法、代表法和中央、省委有关文件精神,精心谋划,周密部署,认真组织,依法加强对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依法确定新一届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单,依法主持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重点把好代表入口关,确保全省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新一届各级人大代表素质高、结构优、履职能力强。
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报告摘要】
今年是省十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任期的最后一年,要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不断增强依法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办事机构作用,着力提高常委会工作整体水平。发扬求真务实作风,加强调查研究,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机制,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背景链接】
一年来,常委会结合立法、监督工作,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开展了粮食生产、水利改革发展、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等25个专题调研,形成了一批有价值的调研报告。同时,常委会转变工作作风,出台《关于归口向司法机关转交涉诉事项的若干规定》,自觉规范常委会机关自身监督行为,树立人大监督权威。坚持常委会委员联系代表制度、履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监督。加强与市州县人大工作联系和指导,与“一府两院”协调沟通,保证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代表声音】
省人大代表刘新民:常委会能否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自身建设的状况。报告中提出,“要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机制,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我们期待,在新的一年里,省人大常委会可以多组织人大代表和市、县两级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和专题辅导,并搭建同级、上下级人大机关之间的定期交流平台,相互借鉴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提高调研视察能力、分析判断能力、议政督政能力,为依法履职创造良好的自身条件。
来源:湖南日报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