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召开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庞道沐在会上强调,要抓住《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的契机,依法把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产地、生产、包装和标识、监督检查以及法律责任等都作出了详细规定。作为农产品生产销售大省,这部法律在出台之前曾专门听取了我省有关方面的汇报,吸收了我省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
参加座谈会的省茶叶公司、金健米业、唐人神、明园蜂业等龙头企业建议,我省要尽快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实施细则,改善发展环境,加大对带动性很强的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同时要加强法律的宣传力度,使之家喻户晓,深入民心。省农业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局等部门负责同志表示,要充分行使好法律赋予的职权,加强对农业投入品和市场的监管,使法律落在实处,监管收到实效,百姓得到实惠。
庞道沐强调,要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重点抓好林产品、畜产品、水产品的监管;强化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体系建设;加大监管力度,增强法制宣传、企业自律、市场管理的力度。
稿源:湖南日报
来源:湖南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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