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辞职、任免名单
(2021年12月3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批准:
余湘文辞去常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江涛辞去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杨鸿辞去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任命:
杨鸿为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李清为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朱长均为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周慧为长沙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杨勇为怀化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刘建宽的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王东晖的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李胜昔的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杨勇的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罗江梅的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肖功员的长沙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周慧的怀化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来源:湖南人大网
编辑:黄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