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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湖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调研报告

来源:北湖区人大常委会 作者:吴晓庆 编辑:redcloud 2018-12-06 14:5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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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办好代表建议,确保办出实效,是充分尊重人民民主权利、切实打通服务人民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体现,也是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的客观要求。

  近年来,北湖区在推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针对办理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和问题,不断推陈出新、多措并举。一是率先在全市推出了代表建议网上办理系统,使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与时代接轨,实现了信息公开化、办理规范化。二是高度重视建议办理的首个环节即交办环节,即使我区已实行人大建议网上办理流程,但在建议的交办形式上并没有单纯的运用网上交办,而是实行“书面交办+网上交办+会议交办”的形式。三是在建议办理过程中对建议的督办力度不断加大。每年区人大常委会都组成若干个建议督办小组,采取召开督办会议、单位座谈、代表走访、实地查看等形式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督察督办。四是把建议办理情况纳入了各承办单位年度工作绩效管理考核,与单位的评选评优和年终绩效奖励直接挂钩等等。通过采取一系列有力的举措,一大批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代表建议办理的渠道得到了较好解决,赢得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

  但是,在建议办理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办理态度有欠缺。部分单位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性缺乏正确认识,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当作一项麻烦的工作,没有上升到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实现科学决策、为群众谋福祉、推动单位整体工作发展的高度来认识,甚至个别单位的主要领导不过问、不关心人大建议办理工作。二是办理方法无创新。一些承办单位停留在老一套的建议办理方法上,没有创新意识,没有切实有效的办理制度,在办理代表建议前,不做前期调研,不做详实的建议办理方案、答复前不与代表见面沟通、不推进建议内容的具体落实。三是办理实效有差距。有的单位在答复办理代表建议时,局限于简单的文字回复,对办理难度大、办理条件有限的建议,不积极创造条件办理,对需要延期办理的建议,不及时申请,造成超时答复或草率答复。有的单位办理代表建议,不是着眼于建议内容本身的落实情况,而是盯着代表对建议的满意度测评。如果代表对建议办理表示不满意,承办单位则会想方设法要求代表作出满意评价。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通过调研、座谈,结合北湖区情实际,认为在今后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更新思想观念,在深化建议办理思想认识上下功夫,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

  建议是人大代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的,集中反映了社情民意,是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愿望。

  1、做好建议办理工作,是政府部门的法定职责。代表对政府工作提出建议是执行代表职务、依法行使代表职权的重要形式,是对政府工作实施监督的重要措施和手段。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是政府的义务和责任,也是依法履职的具体体现。是否认真办理代表建议,不仅仅是一个工作摆位和工作方法的问题,实际是一个是否对人民负责、是否坚持依法办事、是否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的问题。因此,必须转变建议办理工作无足轻重的观念,把“责任法定”确立为办理工作的首要要求,切实增强依法办理建议的政治责任感。

  2、做好建议办理工作,是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的有效途径。代表建议反映了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改善民生的迫切愿望,体现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期盼和信任,是送上门的社情民意和对策办法。认真办理建议,是倾听民声、广纳民意、集中民智的重要渠道,有利于促进政府转变职能,实现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因此,要把问题的解决作为建议办理工作的根本标准,切实转变答复率和满意率达标就完事的观念,把“解决率”作为核心要求,推动办理工作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

  3、做好建议办理工作,是增强公仆意识、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形式。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是各级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为民服务的重要途径,是强化公仆意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的具体行动。代表把人民群众的意愿和了解到的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建议的形式反映给政府,既有利于政府加强与基层和群众的联系,克服官僚主义,又利于准确了解并掌握基层实情,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克服形式主义。因此,一定要摆正位置,认识执政与为民的关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以高度的责任心,扎实的工作作风办好建议,让人大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二、创新工作方法,在完善建议办理工作机制上下功夫,力求制度化、规范化。

  俗话说“水无常态,兵无常势”,办理工作制度也是一样。所以,要敢于跳出承办工作的常规思路,寻找出更符合当前实际、更符合工作大局需要,更加有效的工作制度和办理措施。

  1、健全建议办理工作制度。代表建议涉及方方面面,内容复杂,一些涉及深层次、全方位的问题,需要跨年甚至数年才能办好,因此,区人大常委会和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建议办理的部门,要建立《建议办理工作督办台帐》、《当年度未办结建议汇总表》、《建议办结销号制度》等制度,以便当年不能解决的建议能在来年继续跟踪解决,避免建议办理不因年度改变和领导改变而不了了之。政府具体负责建议办理工作的部门还应当建立完善的《建议交办制度》、《建议办理情况进度表》、《建议督办及考核制度》等制度,对承办单位收到建议、提出变更建议主办或协办单位、提出申请延期办理、掌握建议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等方面作出详实的规定。政府各职能部门在收到交办的建议后,应制定《建议办理工作一览表》,对建议内容、责任措施、主办和协办单位的会商以及与代表的沟通反馈和最终的办理结果等进行详实记录,真正形成上下衔接、左右沟通、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的办理工作体系。

  2、完善建议办理沟通机制。各承办单位要采取上门面商、电子邮件、开会座谈等多种不同形式,加强与代表沟通和联系,坚持信息公开和阳光办理。要积极推行办理“三见面”制度,即:办前见面,要求各承办单位在接到任务后10个工作日内,主动和建议领衔人联系,详细了解代表所提建议的目的、意图以及解决问题的措施建议等。还应事先将办理方案征求代表的意见,取得共识。办中见面,要通过多种形式让代表参与和了解办理工作的过程,参与方案论证。办后见面,建议答复完成后,要当面向代表介绍建议办理情况,征询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提倡承办单位召集建议代表集中召开座谈会的方式征询代表意见。

  3、推行建议网上公开办理制度。针对代表建议传统办理方式存在公开性不强,互动性不够、监督面不广等问题,积极探索建立了建议网上办理的新方式新载体,实行建议“网上提出、网上交办、网上查询、网上统计、网上交流及网上评价”的方式,将代表提出的所有建议内容及承办单位的答复情况全部上网公开,承办单位和代表对自己和他人的建议办理进展情况可以进行即时查询,代表对承办单位建议办理情况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建议平台或通过电子邮件发至人大或政府负责建议办理工作的相关部门,及时进行交流沟通,提高建议办理的实效。

  三、创新组织领导,在强化建议办理工作实效上下功夫,提高办复率、满意率和解决率。

  提高建议办理工作的实效,必须加强组织领导。纵观历年来的情况,凡是承办单位组织领导得力,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指导、协调和督办的建议,办理效果就好,反之,效果就差。同时,凡是进行了严格督查、考评的建议,办理实效就好。

  1、切实推行督办机制。针对代表建议的新特点、新要求,积极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健全完善领导重点督办、办委归口督办、邀请代表共同督办制度。按近年来的做法,每年选择部分建议和一届中代表反复提出的建议作为重点督办的建议,由主任会议成员带领常委会相关工委全程跟踪督办,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督办情况汇报,从而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的工作实效。如:列为重点督办建议的《对全区农村饮水安全及集中供水水质保护情况的建议》,常委会不仅进行了跟踪督办,还就此事组织常委会委员和部分代表进行了视察调研,并进行了专题询问,并在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对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农村安全饮水及集中供水水质保护情况的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为重点督办建议的办理起到了一个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鉴于建议的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多在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内部流转,应积极探索建议督办新机制,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开辟“代表建议跟踪”栏目,公开建议内容、承办单位办理过程及办理结果,对承办单位责任人、提出建议的代表和群众进行采访,使人大监督与舆论监督有机结合,同时加强对建议办理的宣传和推介,展现建议办理工作的良好成效。

  2、明确落实限时办结制。《北湖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办法》中明确规定,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单位,自交办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对确有困难需延时办结的则由承办单位以书面形式说明情况,但至迟不能超过3个月。凡代表对答复不满意的,承办单位要及时听取代表意见,重新研究处理,并在收到反馈意见后1个月内及时再次答复代表。凡超时答复代表的,取消当年人大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评比。区政府负责建议办理工作的相关部门要坚持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各承办单位建议办理情况,对工作进度滞后的及时督促催办;对涉及多个单位办理的建议,积极协调指导,对代表不满意的建议进行个案督办,对一些“积案”和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建议进行“回头看”,确保建议办理工作有序推进,顺利进行。对通过努力、创造条件能够解决而没有办理好的建议,可采取由常委会作出决定决议来推动问题的解决和落实。

  3、严格落实督促考核制。为掌控办理工作进度,强化督办力度,要采取签订交办责任卡、电话催办、现场督办等形式,对各承办单位建议办理进度、质量等环节进行督查督办,全程跟踪调度,全力推动办理工作的落实。将各承办单位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全区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内容,提高考核权重比例,与承办单位年终绩效考核直接挂勾。探索建立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测评制、公示制、奖惩制和究责制。区人大常委会要及时公开代表建议内容,承办单位和办理结果,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透明度,让办理工作置于代表和群众监督之下,强化承办单位责任意识、组织代表开展办理工作满意度测评,对认真办理代表建议的,进行表彰奖励;对办理工作应付了事,特别是态度不端正、工作不负责任,导致代表不满意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责成重新办理;对敷衍塞责甚至无视和践踏代表权力,严重失误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单位和工作人员,应当视情节追究其相应的责任,努力促进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质量。

来源:北湖区人大常委会

作者:吴晓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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